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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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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7 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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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保险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他。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可适当调整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消费者权益保护评级要素等级;再保险公司可不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评级要素。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各项评级要素均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组成,评级要素的权重之和为100%。其中,公司治理、偿付能力权重不低于15%,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权重不低于10%,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权重不低于5%。金融监管总局根据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业务和风险特征,可以设置差异化评级要素,权重不高于15%。

  保险公司监管评级采用以下方法:

  (一)评级要素得分。监管人员按照评分标准评估后,结合专业判断确定评级指标得分。评级要素得分为各评级指标得分加总。

  (二)评级综合得分。各项评级要素按照权重加权汇总,得到评级综合得分。

  (三)监管评级结果。根据评级综合得分,确定监管评级初步级别,并结合监管评级调整因素、复评及审核情况,确定监管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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