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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液一哥”商业秘密案获一审判决,前总工程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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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07 04: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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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高菁

“电解液一哥”天赐材料(002709.SZ)商业秘密案一审结果公布。

2月5日晚间,天赐材料公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九江天赐)于当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九江天赐前员工李胜在2021年离职后,违反保密义务,单独/伙同郑飞龙等人将其掌握的天赐材料独有工艺技术资料透露给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研一公司)、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326.SZ,下称永太科技)。李胜和郑飞龙分别获取违法所得共计428.504万元、116万元。

据天赐材料介绍,李胜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生产运营总监、制造部总监、工厂厂长、电解质工厂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

上述案涉工艺技术为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和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双氟磺酰亚胺锂六氟磷酸锂均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质锂盐,目前市面上都以固态为主。

公告援引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及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的证明称,截至相关证明出具日即2023年10月12日,天赐材料是行业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拥有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的企业。

天赐材料将案涉工艺技术及资料等列为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秘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琦向界面新闻记者称,除非得到商业秘密持有者的授权,否则其他公司不可使用商业秘密。

根据《刑事判决书》,李胜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150万元。此外,还将追缴二人违法所得等。

苗琦表示:“天赐材料披露的《刑事判决书》确定了二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事实,因此受到了刑事处罚,并且这个刑期是不低的。

天赐材料公告同时指出,此次判决仅为被告人李胜、郑飞龙涉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一审判决,案涉浙江研一公司、岳敏、张春晖,永太科技等将另案处理。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浙江研一公司成立于2019年,为深圳市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永太科技成立于1999年,2009年上市,是一家以含氟技术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智能制造为驱动的含氟医药、植保与新能源材料制造商。

针对此次案件,2月6日,界面新闻分别致电了永太科技和浙江研一公司,永太科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没有收到任何诉讼通知或者诉讼材料,对于天赐材料公告中所说的“另案处理”,并不清楚是什么情况。浙江研一公司的电话则处于关机状态。

根据公开资料,永太科技和浙江研一公司在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领域均已布局产能。

据苗琦介绍,如果刑事案件确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事实,往往还会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使用该商业秘密的公司的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其他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使用了这个商业秘密,或者对商业秘密进行修改、改进后使用,或者根据商业秘密调整、优化、改进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称的使用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持有者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赔偿数额依据商业秘密持有者的实际损失确定,如果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可以依据侵权人实际获得的利益确定,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做出最高500万元的赔偿。”苗琦称。

同日,界面新闻以投资者的身份致电天赐材料,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天赐材料目前在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方面的产能远高于公告中提及的两家公司,工艺技术资料的泄露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太大的影响。

“(这次诉讼)只是说对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的一个约束吧。”该人士表示。

天赐材料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材料、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

在国内,天赐材料目前已在广州、九江、天津、宁德、溧阳等地布局了电解液生产基地。其中,九江基地是天赐材料最大生产基地,其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液体六氟磷酸锂制造基地。

这已不是天赐材料的首个商业秘密诉讼案件。

2023年,天赐材料对金石资源(603505.SH)及其子公司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为六氟磷酸锂产品技术秘密信息。

天赐材料董事长徐金富曾在产业大会上公开表示:“如果锂电材料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得不到尊重,行业内卷将不会停止。”

他认为,导致行业内卷的一大原因在于,国内对于“偷技术”没有违和感。一旦扩产没门槛,调整周期下市场竞争的价格只会越卷越低。材料企业也会陷入盈利困境,成为“既不是甲方,也不是乙方,而是‘夹方’。”

他同时表示,目前,天赐材料已经积极采取行动,组建专业法律团队保护自身技术专利,打破不做研发、只“偷技术”、持续内卷的行业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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